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嘉義市城隍廟金紙招標須知

嘉義市城隍廟金紙 招標須知

一、採購品名:本廟信眾拜拜用敬神台灣金紙。
二、採購品名:本廟金紙舖信眾拜拜用敬神台灣金紙。樣式請於上班時間洽本廟查看實物樣品。
三、招標方式:公開招標。
四、採購數量:依據本廟實際需求下單送貨。
五、領標、投標日期:國曆自101年7月18日起至7月23日下午5時截止。
領標、投標住址:嘉義市吳鳳北路168號,廟內黃先生或辦公室李先生。
六、開標日期:國曆7月24日(星期二)早上10:00進行開標。
開標地點:本廟教學大樓6樓會議室
七、規 格:每份包含:神衣1張、台灣紙壽金1束(長15公分×寬13.5公分、
厚度1.5吋不得少於90張、金泊3×3公分)、改厄經1張、補運錢
1片。
八、領標、投標方式:以郵寄或親自送達均可。郵寄部份:領標請附大型回郵信封,投標請以掛號方式,總務組黃先生收。電話: (05)222-4116。
九、決標方式:以每份的單價作為決標,最低價者得標;如有二人以上價位相同,當場再行比價決定之。得標後七日內在本廟完成簽約,逾期視同放棄。
十、參加競標者請隨信封附上押標金(銀行本票)新台幣拾萬元整。如未得標者,本票當場退還。得標者,該張本票為履約保證金,期滿無息歸還。
十一、參加投標資格:凡設籍於嘉義縣市內從事金紙料買賣業者及廠商皆可投標時,需具廠商營利事業登記證或商業登記證之證明文件。
十二、履約期限: 101年10月1日至102年9月30日止。
十三、每次交貨時,需由廟務人員親自點收與驗貨,訂貨數量及品質不符規定者,不予驗收,並按應交貨數量50%價款為違約,對方不得異議。
十四、交貨包裝用紙箱,由廠商自行負擔。叫貨當日起算,三日內送達本廟,不按時依約交貨應予違約論處,並按應交貨數量50%價款為違約,對方不得異議;得標後若中途放棄,得没收保證金。

嘉義市城隍廟財物採購招標 公告
主旨:採購本廟金紙舖信眾拜拜用敬神金紙。
公告事項:
一、採購品名:本廟金紙舖信眾拜拜用敬神台灣金紙。樣式請於上班時間洽本廟查看實物樣品。
二、招標方式:公開招標。
三、採購數量:依據本廟實際需求下單送貨。
四、領標、投標日期:國曆自101年7月18日起至7月23日下午5時截止。
領標、投標住址:嘉義市吳鳳北路168號,廟內黃先生或辦公室李先生。
五、開標日期:國曆7月24日(星期二)早上10:00進行開標。
開標地點:本廟教學大樓6樓會議室
六、規 格:每份包含:神衣1張、台灣紙壽金1束(長15公分×寬13.5公分、
厚度1.5吋不得少於90張、金泊3×3公分)、改厄經1張、補運錢
1片。
七、領標、投標方式:以郵寄或親自送達均可。郵寄部份:領標請附大型回郵信封,投標請以掛號方式,總務組黃先生收。電話: (05)222-4116。
八、決標方式:以每份的單價作為決標,最低價者得標;如有二人以上價位相同,當場再行比價決定之。得標後七日內在本廟完成簽約,逾期視同放棄。
九、參加競標者請隨信封附上押標金(銀行本票)新台幣拾萬元整。如未得標者,本票當場退還。得標者,該張本票為履約保證金,期滿無息歸還。
十、參加投標資格:凡設籍於嘉義縣市內從事金紙料買賣業者及廠商皆可投標時,需具廠商營利事業登記證或商業登記證之證明文件。
十一、履約期限: 101年10月1日至102年9月30日止。
十二、每次交貨時,需由廟務人員親自點收與驗貨,訂貨數量及品質不符規定者,不予驗收,並按應交貨數量50%價款為違約,對方不得異議。
十三、交貨包裝用紙箱,由廠商自行負擔。叫貨當日起算,三日內送達本廟,不按時依約交貨應予違約論處,並按應交貨數量50%價款為違約,對方不得異議;得標後若中途放棄,得没收保證金。

財團法人台灣省嘉義市城隍廟

中華民國一○一年七月七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