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2年1月1日修訂
1、嘉義城隍廟(以下簡稱本廟)為國定古蹟,有傳承、推廣文化資產的之職責,特訂定本「團體導覽預約申請須知」。
2、預約導覽請於10日前親送或傳真申請表(詳如附表)至本廟【傳真:05-2288052】,並來電(05-2224116) 確認,由當日值班志工導覽。未能在10日前申請者,本廟將視狀況不受理或請申請單位另約時間。團體人數超過20人時,將另行安排志工人員。
3、如有學術研究參訪、媒體採訪、各級學校戶外教學參訪等,需要另行安排
導覽人員時,請直接與本廟承辦幹事聯絡,簽核同意後,再安排導覽人員
。
4、導覽服務時間:每日上午8:30-10:30,下午14:30-16:30,每場次以一小時為原則。時間上如有實際需求,請先以電話與本廟聯繫,確定後再填表。本廟重大慶典活動(春節期間、中元普度、城隍聖誕期間)或有重大活動將無法受理導覽,時間請另行安排。
5、來賓來廟參觀沒有預約者,敬請自行參觀,服務台備有本廟簡介(中文、日文、英文三種),或請當日值班人員協助導覽。
6、本廟導覽不收取任何費用,團體或個人得隨喜添油香緣金(本廟另開感謝狀,可以報稅用)。如要致贈紀念品時,請當場致贈給導覽人員。
7、本須知經本廟行政簽核後,公告辦理,如有修正亦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