嘉義城隍廟『城隍信仰文化論文獎學金』實施要點-106年版
中華民國106年05月01日修定
一、宗旨:
財團法人台灣省嘉義市城隍廟(以下簡稱本廟)為鼓勵國內研究生對本廟城隍信仰之文化歷史、建築藝術及人文發展等相關主題進行深入研究,以保存並建立城隍信仰,充實城隍信仰文獻史料,特訂定嘉義城隍廟『城隍信仰文化論文獎學金』實施要點(以下簡稱本要點),並委託學術單位協助辦理。
二、辦法:
(一)申請資格:
凡國內公私立大學院校博碩士班學生,於完成論文取得博士或碩士學位後,其論文符合贊助宗旨者,得向本廟提出申請。
(二)申請方式:
1、申請者可上本廟網站下載本要點及申請表(如附表)。
網址: http://main.cycht.org.tw/。
2、申請者填妥申請表,於論文口試通過後,檢附正式呈交學校之論文五本、指導教授及其他師長推薦信各乙封,向本廟提出申請,採郵寄申請者以郵戳為憑(信封上請註明申請「城隍信仰文化論文獎學金」甄選)。
3、提送申請之論文需以論文口試通過為限(畢業後三年內)。
(三)申請時間:
1、本要點自105年(西元2016年)5月1日起公告於本廟網站,預定試辦4年。
2、送件日期:每年9月30日前。
(四)獎助方式:
獎助金博士班新台幣叁萬元,碩士班新台幣壹萬伍仟元。每年以博士班研究生二名、碩士班研究生五名為原則;實際名額依年度預算、申請人數及評選結果調整之。
(五)審查作業:
1、申請案件經本廟審查通過後,將具函通知。
2、每篇論文皆由本廟編組審查委員(文資組長擔任召集人,聘請董監事4人擔任委員),必要時得聘請相關學術單位專家學者擔任顧問協助審查事宜。
(六)其他規定:
1、凡獲得獎勵之論文,基於研究、保存及推廣文化活動需要,應同意授權由本廟作非營利性之重製及運用,本廟得以不同形式進行研究、推廣、宣傳、數位化、登載網頁之權,不另付稿酬。(保證書如附件)
2、受獎助之論文應遵守學術倫理,如有違反,本廟可取消獎助資格並追回獎助款項。
3、所有申請資料及附件,恕不退件。
4、審查作業時程:9月30日完成收件作業,以親送或郵寄(郵戳為憑)方式皆可。
- 10月31日前完成論文的審查作業。
- 11月30日前擇期公告入選名單及頒獎日期時間。
四、受理單位:嘉義市城隍廟文化資產組,地址:嘉義市吳鳳北路168號,電話:(05)2224116。
五、本要點未規定事項,依其他有關法令規定辦理。
六、本要點自本廟董監事聯席會審查後,正式公告施行,如有修正亦同。依據嘉義城隍廟106年4月13日第11屆第27次董監事聯席會決議。
中華民國106年05月01日修定
附表如附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