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在這裡

國定古蹟 嘉義城隍廟導覽活動-107年09月22日「全國古蹟日」活動實施辦法

距離9月22日還剩幾天,嘉義城隍廟辦理古蹟日活動,20個名額還有11個,要報名請從速 額滿為止,名單將於9月20日公告。 一、目的:配合文化部「全國古蹟日」活動,本廟特舉辦「古蹟巡禮活動」(以下簡稱本活動),以「傳承諸羅古文化、再創城隍新精神」為主題,期將本廟三百多年來的歷史、文物及建築藝術,透過實地的「導覽解說」活動,讓參加的民眾近距離認識城隍廟、欣賞本廟文物,並踏查諸羅古城南門內的嘉義市古蹟及歷史建築,讓參與的民眾瞭解保存文化資產的責任與重要性。 二、主辦單位:財團法人台灣省嘉義市城隍廟 承辦單位:嘉義市城隍廟城慈志工隊 三、活動內容:城隍廟古蹟導覽、踏查諸羅古城南門內的古蹟及歷史建築。 四、活動日期:9月22日(星期六)上午9時至11時 活動地點:嘉義市城隍廟(嘉義市吳鳳北路168號)及諸羅古城南門內的古蹟及歷史建築(紅毛井、古南門、鎮南聖神宮、雙忠廟、東市場等) 五、參加對象與人數:20人(全程約2小時,請自行斟酌自己體能)。 六、報名時間與方式: (一)受理報名:107年8月26日至9月18日,每日8-18時,額滿為止。錄取人員名單於9月20日公告於本廟網站及本廟廟口公佈欄(不再個別通知)。

財團法人嘉義市城隍廟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、申訴及懲戒辦法

財團法人嘉義市城隍廟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、申訴及懲戒辦法

中華民國 107 年 3 月 12 日第十二屆第四次董監事聯席會

一、財團法人嘉義市城隍廟(以下簡稱本法人)為提供受僱者及求職者免於性騷擾之工作及服務環境,並採取適當之預防、糾正、懲戒及處理措施,以維護當事人權益及隱私,特依兩性工作平等法第十三條第一項,及行政院勞工委員會頒布「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訂定準則」之規定,訂定本措施。

二、本辦法所稱之性騷擾,指員工於執行職務時,任何人(含各級主管、員工、信眾…等)以性要求、具有性意味或性別歧視之言詞或行為,對其造成敵意性、脅迫性或冒犯性之工作環境,致侵犯或干擾其人格尊嚴、人身自由或影響其工作表現;或主管對員工或求職者為明示或暗示之性要求、具有性意味或性別歧視之言詞或行為,作為勞務契約成立、存續、變更或分發、配置、報酬、考績、陞遷、降調、獎懲之交換條件。具體而言,性騷擾行為之態樣包含如下:
(一)因性別差異所產生侮辱、蔑視或歧視之態度及行為。
(二)與性有關之不適當、不悅、冒犯性質之語言、身體、碰觸或性要求。
(三)以威脅或懲罰之手段要求性行為或與性有關之行為。
(四)強制性交及性攻擊。
(五)展示具有性意涵或性誘惑之圖片和文字。

頁面

訂閱 綏靖侯嘉邑城隍廟互動網站 RSS